根据中国作协第八届鲁迅文学奖评奖通知,北京作协现面向北京作家开始征集参评作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征集条件
1.第八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和出版,发表和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其中短篇小说包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包含纪实文学和传记文学、诗歌包含旧体诗词和散文诗)。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的研究与批评。
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办法
1.作者须明示同意并授予相关授权。
2.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3.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可向本会提出推荐参评要求。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各参选作者在指定网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包括800字左右作品内容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填写《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下载网址:中国作家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以单篇参评的作品,参选作者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各参选作者须提供样书12册。以上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3.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样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北京作协。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bjzx@vip.163.com。
4.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作家协会
电 话:010-66230187
联 系 人:李沛锦
对各参选作者的支持,谨致衷心感谢!
北京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