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发展会员通知

编辑部
2024-04-25
来源: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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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发展会员通知


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备案登记的文化艺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MA01Y9BW-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Y9BWX1,成立地:中国北京,电话:010-52128322;是在北京有关专家领导、将军艺术家、文化名家和教授学者的支持倡导下创立,由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艺术精英组成。

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以“院制”为组织结构形式,积极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战略,以文化艺术研究交流,作品展览发表,结集出版,创作论坛,人才推荐,精品文化传播为目标,继承弘扬中国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化发展,服务文学艺术,服务作家、诗人、书画家、艺术家为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坚持文艺服务人民文艺服务社会的方针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宗旨,积极发掘培养优秀文艺人才,集中展现恢弘壮阔的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主义文艺的伟大成就,致力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国际。

文化院是涵盖我国文学、书画、影视、曲艺、民俗文化等所有文化领域的综合型文化研究机构,以文化强国为己任,争创精品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多样化的精神需求为目标,开展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活动,关注时代发展,关注民计民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本院设有诗歌专业委员会、散文专业委员会、小说专业委员会、评论专业委员会、书法专业艺术委员会、美术专业艺术委员会、朗诵专业艺术委员会、表演专业艺术委员会、舞蹈专业艺术委员会、艺术名家委员会和全国各省及海外分院等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和专业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制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秉持信誉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合法开展各项工作。

华夏永兴文化院,拥有完备的组织管理架构和文化院章程,聘请有关领导、将军艺术家、大学教授及文艺名家担任顾问、嘉宾,同时聘请来自国内外的艺术家担任本院重要职务,组成权威的专家阵营,对促进新时期文艺发展及加强本院的工作起到了核心作用。


会员是发展的基石,是完成民族复兴和文化强国梦的根本力量,本院重视团结一切力量,推动文化发展,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应广大作者的强烈要求,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现面向海内外发展会员,主要如下:


会员要求

1、热爱文化艺术创作,人品与文格高尚,创作实力突出,在国家正规纸质出版物有一定数量的作品发表和获奖成绩的作者可以申请。

2、拥护本院章程(章程详见官网“本院介绍”);

3、自愿加入本院,履行会员义务;

4、有传承与发展中华文化的愿望及积极进取的奋斗精神,具有一定社会担当及责任感。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制法规;

6、积极宣传本院及本院相关活动,加强与本院的凝聚力,与本院齐心协力精诚团结,为推动中华文化发展和本院建设而努力。


会员申请

添加文化院客服微信领取申请表填表并提交作品:诗词歌赋5-20首或散文小说2-5篇,书法美术5-20张作品高清图片,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办理成为会员:

文化院客服微信:HG7105631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制机构颁发会员证;会员证有效期为五年,逾期可以续办。


会员待遇:

1、经审核批准,正式加入,颁发文化院会员证;

2、在文化院官网建立会员档案风采网页,全网展示,官网搜索框可查询证书;

3、持证为正式会员,可以在简历中使用本院会员称号;

4、官网展厅可永久发表作品,专栏报道会员资讯;

5、优先参加文化院举办或承办的年会、座谈会、会员大会等;

6、本院出版刊物后,会员可获得免费寄送;


会员权利

1、本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院活动;

3、获得本院服务的优先权


会员义务

1、维护本院合法权益;

2、积极宣传本院及本院相关活动;

3、按规定履行会员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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